1999年3月,香港發生一起殘忍又變態的殺人案,23歲的被害人樊敏儀(首圖),遭多人禁錮於尖沙咀的一處住宅。行兇者強迫樊敏儀飲尿、食屎還毆打、燃燒被害者的身體。樊敏儀死後屍體遭行兇者肢解和烹屍,頭顱還被塞進一個日本Hello Kitty洋娃娃之內,此案因此又被稱為「Hello Kitty藏屍案」。藏屍案的被害人樊敏儀是一名夜總會公關小姐,因籌措祖母的醫藥費(另一說是指毒品債),偷取33歲皮條客陳文樂數千元港幣及其他財物。陳文樂於是吩咐梁勝祖及梁偉倫向樊敏儀討債。
樊敏儀為了要還清債務,懷孕後仍繼續接客。但三人仍將欠款不斷提高,樊敏儀無力償還,因而觸怒陳文樂三人。1999年3月17日,梁勝祖及梁偉倫將樊敏儀押走,禁錮於尖沙咀加連威老道31號3樓1單位。 梁偉倫質問樊敏儀為何不還錢、為何不肯回電話,還連踢她超過五十次。之後以滾燙的熱油潑向受害人的口腔,在傷口上塗上辣椒油,逼樊敏儀吞吃糞便及喝尿。
這三人之後還把燒溶的塑膠吸管滴在樊敏儀的腿上,並命令她發出笑聲,並不時挑起傷口上的焦疤,之後又用鐵管毆打樊敏儀雙手。討債的這三人還用打火機燒她腳部,要她移動身軀。被殘忍虐待數星期後,香港警方估計,樊敏儀於1999年4月中旬痛苦的死去,死時臉部浮腫、牙齒流血、全身長滿水泡、傷口流膿。 當陳文樂發現樊敏儀已死去後,他們決定將死者放血肢解。
梁勝祖、梁偉倫亦因屍臭而作嘔,最後由陳文樂負責分屍。慌亂間,他們將死者內臟棄置於屋內及大廈的遮雨棚。肢解屍塊部分裝進多個塑膠袋內,再棄置於垃圾站內。 陳文樂更烹煮死者頭顱,然後將一個美人魚造型的Hello Kitty洋娃娃割開,取出部分棉花,把煮熟的死者頭骨塞入後縫合。案件庭審時,檢察官指出,陳文樂從鍋內取出死者的人頭時,曾變態的說:「乖乖,不要動,我幫你打扮!」
事後,陳文樂亦吩咐其餘被告將熟肉餵狗,但此項指令有否執行,則不可考。 這處兇宅之後被閒置,但附近的鄰居卻多次嗅到兇宅傳出的強烈惡臭。鄰居報警求助,但警方到場後認為是垃圾臭氣,未深入追查。 兇案發生後兩個月,1999年5月,行兇者之一也就是梁偉倫的女友阿芳,向社工說自己做了惡夢,夢中有人向她索回自己的頭顱,那「人」對阿芳說:「我的頭不見了,還我的頭!」。
死者與用來藏屍的Hello Kitty布偶 |
阿芳向社工傾訴時,將兇案全盤托出,社工於1999年5月24日報警。 梁的女友阿芳是此案最重要的汙點證人。案發期間,阿芳就在現場,陳文樂還要求她在鞋盒上大便,強逼樊敏儀吃光。1999年5月26日,香港警方,帶阿芳到達兇案現場,但阿芳疑因懼怕而不敢上樓,只敢待在兇宅樓下。 當兇宅大門打開後,員警形容一陣屍臭味撲鼻而來。開燈後,Hello Kitty洋娃娃就在眼前不遠,倚在走廊牆邊。員警以鐵枝輕刺,感覺內有堅硬物體。
由於死者人頭未完全烹熟,洋娃娃仍滲出腥臭血水。 兇宅內亦發現兩個仍未洗淨的不鏽鋼湯鍋,員警相信這就是曾經烹煮過人頭的器皿。這2個湯鍋周圍滿布屍蟲,鍋內甚至盛著充滿惡臭的渣滓。 法醫官到場後,在Hello Kitty洋娃娃內發現一個女性人頭,洋娃娃的棉花滿布屍蟲,頭骨已被人煲熟。警方隨即追捕行兇三人,1999年5月27日,香港員警首先追補到首惡陳文樂,隔日梁勝祖主動投案,梁偉倫則逃往大陸廣西。
2000年2月14日,大陸公安扣押梁偉倫,其後移交香港受審。2000年10月9日,案件於香港高等法院開審,成為香港的頭條新聞。3名被告被控以謀殺罪、非法禁錮及阻止屍體合法殮葬共三項罪名。三名行兇者陳文樂(案發時33歲)、梁勝祖(26歲)及梁偉倫(19歲)出庭應訊時,其中一人聽到控方述說女受害人被虐打的情況後,仍發出嘻笑聲。那人應為就是最變態的陳文樂。 審訊時,庭外亦出現怪事。
當辯方律師指被告只是非法處理屍體,根本不用談太多之際,庭上的燈突然開始閃爍,讓庭內所有人都非常錯愕。梁勝祖在晚上押返羈留所,深夜他也曾對獄警說:「我看到鬼。」還表示,他在法庭上看到的女性,都是女死者樊敏儀的容貌。 2000年12月6日,香港陪審團裁定三被告謀殺罪名不成立,誤殺罪名成立。法官阮雲道判處3人終身監禁,至少服刑20年。三名被告均提出上訴。
2004年3月,法官改判梁勝祖入獄十八年。香港法官阮雲道於2000年12月6日判案時形容:「近年從沒有聽過這樣殘忍、變態、墮落、暴力、麻木不仁、手段兇殘的案件,以這樣的手法加諸別人身上,連禽獸亦不會這樣對待同類。」 2003年,「Hello Kitty藏屍案」被香港人選為歷來最轟動案件中第四位,僅次於1982年的雨夜屠夫、1974年跑馬地紙盒藏屍案、及1992年至1993年的屯門色魔案。此案於2000年被改編成電影《人頭豆腐湯》、2001年《烹屍之喪盡天良》和電視劇《人頭公仔頭》。
兇宅內,業主曾經改建過,但未完工就停止,空置至今,令人費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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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括林過雲、三狼案在內的十大奇案,
回覆刪除情節複雜、手段兇殘,具有強烈的獵奇殺人性質,
算是華人世界較能和日本一抗的同類案件。
(我記得之前在翔大這裡看過完整記錄?)
台灣在解嚴前也有十分具研究價值的刑事案件,
包括觀瀧橋鍾正芳命案在內的「三大奇案」,
各個都是無忝古今兇犯的奇特案例,
有興趣者不妨自行查找,資料頗豐。
只是後人的犯罪品味日益低落,
近年來最大的刑事案件為白曉燕案,
說穿了僅是綁架殺人,不論手法或動機都無甚可觀。
北捷隨機殺人更是小丑跳樑,不值一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