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0年後,也就是2014年12月16日,法官卡門•馬倫認為欠缺證據及目擊證人,且該案件「系統性地違背了正當法律程式」,該案件的審理過程僅僅持續一天,並且陪審團全都是白人,因此判小喬治無罪,終於洗刷他的冤情。小喬治的妹妹艾咪現在已經78歲,她激動地說:「自從他們帶走我哥哥後,母親再也沒有笑過。」她同時也作證,事發當天,小喬治一整天都和弟妹在一起,根本不可能是殺人兇手。
被害人的家屬則表示,案發當時並未採集足夠的證據,所以很難說當時到底發生了甚麼事。1944年3月,有人證實事發時小喬治就在那一帶閒逛,並和小女孩們說過話。警方迅速將其逮捕,帶回訊問。他的訊問是由幾個警官單獨進行的,既沒有律師,他的父母也在場。不到一個鐘頭,紐曼就走出房間,告訴大家小喬治已經承認兩個小女孩是他殺的。而他的殺人動機是企圖跟貝蒂發生性關係,卻被拒絕,小喬治惱羞成怒之下才動手殺人。
隨後,小喬治帶著員警們指認了犯罪現場,並在附近的草叢中找到了作案兇器。是一根固定鐵軌的鐵道釘,道釘上還沾著血跡。當地居民憤怒了,一些居民甚至嚷著要衝擊監獄,直接將小喬治吊死。治安官不得不加派人手,把小喬治從鎮上的監所轉移到附近的查爾斯頓郡的監獄。庭審的時候小喬治的父母也不在場,因為有人威脅要動用私刑處死他們。最後小喬治的父親也被伐木場解雇,他也因為害怕遭到報復全家連夜搬走。
一個月後,此案在查爾斯頓郡法院開審。法庭指派的辯護律師普洛登認為,被告人還是一個孩子,不應對罪行承擔完全責任。但檢察官反駁說,依照當時的南卡州法律,14歲即屬成年人。整個庭審過程在持續了兩個多鐘頭便匆匆結束。陪審團退庭商議不到10分鐘,就作出了有罪的裁定,並認為被告人罪無可赦。
慘遭殺害的貝蒂與瑪麗 |
小喬治隨即被判處死刑。當問及是否要上訴時,普洛登回答:「不上訴,因為他們負擔不起上訴的費用。」1944年6月16日,小喬治在南卡羅來納州監獄被執行死刑。由於他身材瘦小,要墊著電話簿才能綁在電椅上。用來遮臉的頭套對小喬治也太大了,執行前便滑落下來,使得他不得不直視一旁的證人和執刑官員直至死亡。
此刻距案件發生才81天,整個審判過程可謂效率空前,小喬治就此成為史上最年輕的死刑犯。他的死刑引起輿論爭議,有民眾寫信向州長表示,「處決兒童是希特勒才會做的事。」 死者貝蒂的姊姊洛琳,曾接受傳記作家訪問,她說:「每個人都知道他做了什麼,即使是在開庭審判前,也早已知道這件事是他做的。但我不認為他們對他有做過足夠的調查審判。」
2013年有一個最新調查報告指出,小喬治很可能根本是無辜的。新的證據顯示他整天都有不在場證明,根本不可能殺害女孩們,很可能是因為不當刑求才坦承犯罪。(下面小喬治被執行死刑的過程影片,為戲劇模擬演出。)
此案再度印證了"人窮命賤"這句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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