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/01/13

◆是誰殺了羅納德 史上最離奇的殺人案件?!



       1994年美國報界評出十大最離奇的新聞,其中一件新聞是這樣的:3月23日,紐約警察總局的法醫檢查了一具屍體,得出結論:此人死於頭部槍擊。死者名叫羅納德•奧普斯,從他留下的遺書中得知,他本來是想從一幢十層高的樓的頂部跳下自殺的。然而,當他跳樓後身子經過第九層樓前時,一顆子彈從窗戶裡射出,將他當場打死。警方經過調查發現,死者和開槍的人都不知道一個情況,當時八樓正在施工,工人們在那裡裝了一張安全網,也就是說羅納德如果不是被槍擊而亡,他的自殺計劃其實是不能如願的。

       因為他跳下去之後會被安全網給接住。然而,根據美國法律,一個人如果實施有計劃的自殺並且最終死亡,即使自殺過程發生變化而未能如自殺者所願,那麼依法也應該認定這個人是自殺。可是,當警方對九樓射出的子彈進行調查後,案情卻急轉直下。當時,九樓的一對老夫妻發生口角,氣不過的老先生拿出一把槍恐嚇太太,沒想到扣動了扳機,但是子彈沒有打中老太太,而是從窗戶射出擊中了羅納德。

       根據美國法律,一個人如果想殺甲,卻錯殺了乙,那麼仍然應該判這個人對乙犯了殺人罪。因此,此案應該是一樁凶殺案。 當老先生面臨殺人罪的指控時,老先生和老太太都一致表示,他們倆當時都以為槍裡面是沒有子彈的。老先生解釋說,用沒有裝子彈的槍恐嚇太太,是他許多年以來與老伴爭吵時一直有的一種做法,他沒有殺害老伴的意圖。如果兩人的話屬實,那麼這就是一起誤殺的案子。


       那子彈是在什麼樣的情況下由什麼人裝進去的?警方在調查中找到了一名證人,這名證人證明在案發六周之前,親眼看到這對老夫妻的兒子把子彈裝進槍裡。警方深入調查後得知,因為老太太決定不再給兒子金錢上的援助,兒子懷恨在心,便起了殺意。他知道自己的父親有用槍恐嚇母親的習慣,所以把子彈裝進槍裡,希望借由父親的手殺了母親。既然這個兒子明知將子彈裝進槍裡會有什麼樣的後果,那麼即使他沒有親自扣動扳機,他也應該被指控犯了殺人罪。

       所以,老夫妻的兒子「涉嫌」殺人羅納德。但是,此案又峰迴路轉,警方驗屍後發現,這對老夫妻的兒子其實就是死者羅納德•奧普斯本人。由於借刀殺人之計一直沒有得逞,他心生沮喪,於是在1994年3月 23日這一天,他決定從十層高的樓頂跳樓自殺,然而卻被從九樓窗戶射出的子彈打死了。也就是說,羅納德•奧普斯自己殺了自己,所以此案最後仍被認定為是一樁自殺案。

       這新聞很離奇、很不可思議吧?錯!因為我們又被耍了,這個「故事」最初是於1987年產生的,是在美國法庭科學技術學會的晚宴上,由前會長唐•哈珀•米爾斯所講述出來的。米爾斯表示他只是出於娛樂目的而編造了這個故事,同時也想透過這個故事,展示不同證據的出現是如何影響案件調查和審理的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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