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/08/22

◆千刀萬剮!! 中國最駭人的死刑「凌遲」(慎入)



      「凌遲」又名磔刑或寸磔,更早之前也叫做「臠割」。簡單來說就是用利刀將受刑者的肉一刀一刀的割下來,割足皇帝或是律法要求的刀數後,在剖肚取臟器,將頭顱割下示眾。在「凌遲」的過程中,行刑者還不能讓受刑者死亡,要確保受刑者都能感受到自己的肉被片片割下的痛楚。 這切下來的肉,片片都要擺在案頭,執刑完畢,監刑官會上前點數,多一片或是少一片,都算劊子手嚴重失職,後果通常就是腦袋搬家。

       也有一說是,「凌遲」的前身為「醢」,就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。 受過此刑的人有孔子的學生子路,還有周文王的長子伯邑考。子路是在一場比鬥中喪生,他死後受「醢刑」,就是剁成肉醬,死時63歲。傳聞指子路死後,孔子非常傷心,有「覆醢」之舉。意思就是吃飯時,見到肉醬將其蓋上,不忍食用。

       在中國關於「凌遲」的文字記錄,最早出現在唐朝。到了明朝,「凌遲」技術經過一代又一代的傳承後,劊子手行刑的刀法技術越來越熟練,活割的痛苦指數也更高!這是因為絕大部分的劊子手認為,一片一片的切肉比連筋帶骨剃割要省力,最重要的是,犯人持續疼痛時間較長。 從刀數上講,明朝的「凌遲」已發展到千刀以上,就是大家一直聽到的「千刀萬剮」。


       值得一提的是,明朝也有女性慘遭「凌遲」之刑!駭人的是,一天之內,總共「凌遲」了十六位,全都是皇宮內年幼的宮女。嘉靖二十一年(西元1542年)10月21日淩晨,以楊金英為首的十六名宮女,因不滿明世宗朱厚璁為了用她們的經血來煉丹,而苦毒她們,於是趁明世宗入眠時,悄悄來到龍床,想用黃緞絲勒死他,但未能將明世宗當場勒死,只將他勒昏而已。 

       弒君過程中,有一宮女慌了,居然跑去向皇后報告她們正在殺皇帝。皇后於是火速帶著身邊宮女一探究竟,一進皇帝寢宮,兩派宮女立即打成一團。激烈的扭打與嘶叫聲引來值班太監們,之後楊金英等一夥人全部就逮。 結果可想而知,被太醫救醒的朱厚璁後來下了道聖旨,旨意為「這群逆婢,兇惡悖亂,罪及當死,不分首從,都依律凌遲處死。」判決一出,以楊金英為首謀的十六名宮女,皆被押至北京皇城西市受刑,再梟首示眾。

凌遲專用的刀具


       女子「凌遲」先要割除乳房,然後高高舉起,引來萬眾喝彩。劊子手們接著再把身上的肉,割成了首尾相連的長串肉花瓣條,一條一條包好扔在旁邊的筐簍裏。行刑中,總有人遞上饅頭,用於擦乾血漬。刑畢,監官驗證了所割的刀數後即可離去,這時圍觀百姓可上前爭購割下的人肉,回家生啖其肉,吃染血的饅頭,燒皮骨之炭而啖之。當時還傳聞人肉條可以作為配製瘡疥藥的原料。

       明朝遭受「凌遲」之刑的名人之一,是明正德年間的宦官劉瑾。劉瑾六歲時便淨身入宮當了太監,他善於察言觀色,隨機應變,深受信任。之後他引誘明武宗朱厚照沉溺於驕奢淫逸中,自己趁機專權亂政,權力之大,當時便有人稱他為「立皇帝」,武宗為「坐皇帝」。1510年,安化王朱寘鐇以討伐劉瑾為名,在寧夏起兵叛亂。

       明武宗於是任命大將楊一清平亂,楊一清為了攏絡另一名太監張永,於是密奏大太監劉瑾準備謀反。明武宗立即派禁軍搜查劉瑾的家。清《二十二史劄記》記載,劉瑾被抄出許多金銀財寶,多到無法立刻清算,還私藏大批盔甲和弓弩。明武宗原本還不欲置劉瑾於死地,一聽說抄出了這麼多財寶,還私藏刀械,明武宗頓時咆哮如雷大喊:「奴才果然反了!」

       明武宗於是決定將劉瑾誅殺。 劉瑾最後判處「凌遲」三日,得凌遲3357刀才能死,再「銼屍梟首」。這「銼屍梟首」指的是受刑者的屍體要用棍子打,用鞭子抽,最後砍掉腦袋。當時還有行刑筆錄記載了劉瑾「凌遲」過程,剮他3357刀,每10刀還得歇1次,生怕劉瑾昏死而不知疼痛,得把他叫醒。

       恐怖的是,劉瑾被割下357片指甲大小的肉片後,渾身是血的他,還有氣力喝下兩碗粥。野史記載,劉瑾的肉之後還被一文錢一兩被賤賣,而坊間亦大肆搶購,足以證明當時黎民百姓對劉瑾的怨恨。明朝被清軍終結之後,大清王朝的「凌遲」用刑範圍更廣。只要打罵直系親人或師父也得「凌遲」,另外殺人、太太殺丈夫、逼人致死、劫囚、越獄或掘墳,幾乎都可「凌遲」。

清末的「凌遲」(只割八刀)


       一時間風聲鶴唳,清朝朝野開始有人反對再用「凌遲」之刑。之後有「太平天國」作亂,為了彌平南方動亂,「凌遲」之刑沒廢,反而大量用此刑。 「太平天國」起義失敗後,凡是被俘獲的天國將領,幾乎都依大清律,處以凌遲之刑,當時有官方記載的「凌遲」之刑就達五千多例。太平天國的沃王張樂行遭叛徒出賣被俘後,他於1863年2月在安徽周家營被「凌遲」。

       清書《耕餘瑣聞》記載,殺張樂行時,先從其肛門抽腸數尺,又以木樁釘入肛門,再行「凌遲」!劊子手每割一片肉就拋向空中,身體被割出一大片猶如魚鱗狀的傷痕,僅留臉頰不割,好傳首級示眾。「凌遲」雖然有些要「千刀萬剮」,不過從史料來看,也有些「凌遲」案例都只割八刀而已,就是先切頭面,然後手足,再是胸腹,最後梟首(割頭)。

       這似乎不像「凌遲」,反而像肢解。網路上有幾組「凌遲」照片,據信是清朝末年所拍攝的,刀數就是切八刀,也稱「八刀刑」。這第一刀切胸口,第二刀切二頭肌,第三刀大腿,第四刀和第五刀,切手臂至肘部,第六刀和第七刀,切小腿至膝蓋,第八刀梟首(割頭)。「凌遲」後的屍體殘骸,劊子手會放入簍子裏,頭顱則公開示眾。

       除了割八刀,清朝同宋朝一樣,還有割24刀、36刀、72刀和120刀幾類。戊戌變法後,1905年4月,清朝兩位修律大臣聯合署名,向慈禧太后和光緒皇帝提交《移除律例內重法折》,請求從《大清刑律》中永遠移除「凌遲」。出人意料的是,慈禧沒做異議,下旨准行,以「斬首」替代。 從1905年4月開始,中國使用了一千三百多年的凌遲酷刑,就這樣走入歷史,永遠消失!

「凌遲」完畢,劊子手會將屍體殘骸放入簍子,頭顱則公開示眾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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