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磔刑」又名「寸磔」,在中國有一個更通俗的名字那個是「淩遲」,簡單來說就是用利刀將受刑者的肉一刀一刀的割下來,在「淩遲」的過程中,行刑者還不能讓受刑者死亡,要確保受刑者都能感受到自己的肉被片片割下的痛楚。然而秦代死刑中的「磔刑」是指分裂屍體後砍頭,再懸首曝屍示眾。「磔」字本來不是用於人的,古代在祭祀的時候,殺牲畜以祭神,就是把祭的牲肢解,肢解犧牲,就叫「磔」。
「磔」後來變成一種對人的最為慘烈的酷刑,就是分屍,也解釋作車裂,又解釋作「寸磔」。《六部成語》中記載:磔刑是「碎磔之刑也,俗名剮罪也」,也就是民間所說的千刀萬剮。具體做法是在刑場立一根大木柱,綁縛犯人,劊子手用法刀,一片一片地剔受刑人的肉,先手足,次胸腹,後梟首。
也有一寸一寸地將肉割盡,然後割生殖器,取出內臟,肢解屍體,剁碎骨頭,有的受刑人肉被割盡,還未斷氣,心仍在跳動,甚至於還有視覺和聽覺。 明代宦官劉瑾,就遭「磔刑」淩遲三日,傳聞他被割三千三百刀。行刑時,北京圍觀百姓以一錢爭奪其肉,下酒生食之,以泄其憤。
在日本江戶時代中期,磔刑是將受刑人綁在木柱上,再以日本特有的長槍刺之至死。磔刑適用於犯人破壞關所、偽造貨幣、傷害主人和親人等罪刑。受刑者會從牢房中被帶出並遊街示眾,他們一般是反綁雙手,騎在馬上,由圍在週圍的衙役押管。最前列的衙役則舉著一面由紙做成的大旗,旗上寫著死囚的姓名、籍貫、職業、住址和犯了什麼罪、要受什麼刑。
被處以遊街的死囚幾乎都是罪刑重大的受刑人,遊街時他們要是提出吃喝要求,為了避免麻煩,一般來說押送的衙役都會答應。據說有個死囚看見一個婦女正在餵奶,他提出要喝人奶,隨行的衙役只好向婦女要了一碗人奶給他喝。 來到刑場後,眾人會看到場上豎起「磔柱」。磔刑用的柱分為「キ」字型的男柱和「十」字型的女柱。
男柱的股間位置和女柱的足間位置有木條支撐。受刑時,犯人不分男、女均半裸上身,一般皆從腹部開始刺起,最後一槍在喉部結束。對女犯人而言,胸部也是「下槍」的主要部位 一切就緒後,刑場上的監刑官就令人將死囚綁上柱子,成大字形。兩名行刑者把兩把長槍交叉,擺在死囚面前大聲吆喝,「啊嘞…啊勒……」
吆喝完,兩個「非人」就開始用長槍從死囚的腰部,朝上用力捅,兩個人輪流不停的捅,一般來說,很多死囚被長槍捅了兩三下就死了,「非人」可管不了這些,總要捅上上20~30下才住手。有時還沒消化完的食物,也會從被捅穿的胃裏流出來。監刑官看差不多了,就要人拿著有點像釘耙的「熊手」,把死囚的頭拽起來,再用長槍在死囚的喉嚨部分刺一槍。
這動作還有個正式名稱叫「止槍」,這樣整個行刑過程才算結束。等死刑執行完畢,大旗就會燒掉,屍體旁還會有人舉著一塊木牌,寫的內容和大旗上一樣。之後,這木牌還要插在刑場一段時間,讓經過的人了解死囚因何罪而死,同時還起到警惕、威嚇的作用。就如同中國的犯人被砍頭之後,還要懸掛在城門的道理一樣,這刑名為「梟首」。
死屍在「磔柱」上要擺上個三天兩夜,才會撤下來,然後挖個坑草草埋葬。「磔刑」在日本的刑罰裏應該算比較殘忍的,所以對執行上的日期選擇比較慎重,如果碰上歷代將軍的忌日一律不執行。
如果死囚在執行前病死,死囚的屍體就會用鹽淹漬,等到執行日日期,再執行「磔刑」。 在日本,被處以「磔刑」的名人則有鳥居強右衛門,他死後還被人祭祀於祠,表彰其忠烈。日本戰國時期,長篠合戰前,武田軍包圍長篠城,鳥居強右衛門想盡辦法突破重圍與德川家康取得聯繫並求得援軍,結果在返回長篠城時被武田軍抓住!
武田軍要他在城下大喊,「援軍不會來了」的話,好動搖城內士氣 說了之後便會放他一條生路。沒想到鳥居強右衛門卻大喊:「援軍馬上就到了,大家再撐著點!」腦羞成怒的武田軍因此將他處以磔刑。行刑前,武田軍的落合左平次被其堅毅精神所感動,所以將鳥居強右衛門綁在「磔柱」上的景象描繪成圖,作為自家之旗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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