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94年美國報界評出十大最離奇的新聞,其中一件新聞是這樣的:3月23日,紐約警察總局的法醫檢查了一具屍體,得出結論:此人死於頭部槍擊。死者名叫羅納德•奧普斯,從他留下的遺書中得知,他本來是想從一幢十層高的樓的頂部跳下自殺的。然而,當他跳樓後身子經過第九層樓前時,一顆子彈從窗戶裡射出,將他當場打死。警方經過調查發現,死者和開槍的人都不知道一個情況,當時八樓正在施工,工人們在那裡裝了一張安全網,也就是說羅納德如果不是被槍擊而亡,他的自殺計劃其實是不能如願的。
因為他跳下去之後會被安全網給接住。然而,根據美國法律,一個人如果實施有計劃的自殺並且最終死亡,即使自殺過程發生變化而未能如自殺者所願,那麼依法也應該認定這個人是自殺。可是,當警方對九樓射出的子彈進行調查後,案情卻急轉直下。當時,九樓的一對老夫妻發生口角,氣不過的老先生拿出一把槍恐嚇太太,沒想到扣動了扳機,但是子彈沒有打中老太太,而是從窗戶射出擊中了羅納德。
根據美國法律,一個人如果想殺甲,卻錯殺了乙,那麼仍然應該判這個人對乙犯了殺人罪。因此,此案應該是一樁凶殺案。 當老先生面臨殺人罪的指控時,老先生和老太太都一致表示,他們倆當時都以為槍裡面是沒有子彈的。老先生解釋說,用沒有裝子彈的槍恐嚇太太,是他許多年以來與老伴爭吵時一直有的一種做法,他沒有殺害老伴的意圖。如果兩人的話屬實,那麼這就是一起誤殺的案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