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/05/22

◆ 削掉膝蓋骨!! 中國古代駭人的酷刑「刖足」



       刖刑」(刖ㄩㄝˋ),簡單來說,就是古時砍去犯人左腳、右腳或雙腳的刑罰。「刖刑」在夏朝稱「臏」,周朝稱「刖」,秦朝稱「斬趾」。亦有指刖刑是削去膝蓋骨(臏骨)使犯人不能站立的說法。 這腳要怎麼斬,中國歷朝歷代皆不同。有的是把犯人膝蓋以下都砍掉,也有把膝蓋骨給削掉,要不然就是將犯人的腳筋斬斷,發配邊疆。「刖刑」從中國那個朝代開始並沒有文字記載,在商代有敲斷人腳骨的刑罰,或許是「刖刑」的原型。 

       到了周朝,「刖刑」才訂為正式的刑罰之ㄧ,以周朝的諸侯國-衛國來說,私駕國君乘坐的馬車外出,就要「刖刑」。春秋戰國時期,最有名也最廣為人知的「刖刑」,就是用在和氏璧的發現者卞和身上。卞和是楚國人,他在山中發現一塊未經雕琢的璞玉,卞和興奮地將它獻給楚厲王。

       厲王讓玉工鑒識,結果玉工說是塊石頭,厲王認為卞和欺騙他,就砍掉卞和的左腳。厲王去世後,武王即位,卞和又將璞玉獻給武王。這次玉工又說是塊石頭。武王因此砍掉卞和的右腳。武王死後,文王即位。沒有雙腳的卞和這回怕了,只能抱著那塊璞玉,坐在楚山下哭,足足哭了三天三夜。


       卞和這一哭,倒是驚動了楚文王,便派人問他:「世間受過刖足之刑的人太多了,你何必哭得那麼悲痛呢?」卞和說:「我不是為自己所受的刖足之刑而悲傷,我所悲的是,真正的寶玉卻被認為是石塊,高潔的志士卻被認為是狂徒,所以我忍不住痛哭。」文王不敢輕忽,於是派玉工雕琢那塊璞玉,果真得到一塊稀世珍寶,命名為「和氏璧」。

      「和氏璧」之後被盜,出現於趙國。秦國君主秦昭襄王得知「和氏璧」歸屬趙國王室後,於是派遣使者到趙國,希望以15座城市來換取「和氏璧」,這便是成語「價值連城」的由來。 而後更有「完璧歸趙」的事件發生。卞和地下有知,或許會欣慰他用自己的雙腳,換來「價值連城」的「和氏璧」與歷史的永世記載。

受「刖刑」的屍骨,此人生前雙手、左腳被斬斷。


       春秋戰國時期,犯人被判處「刖刑」時,如果犯罪行為較輕,就只刖去一隻腳;罪行較重,就要刖去雙腳。「刖刑」一直沿用至秦朝與漢朝。漢朝的官員、百姓如果犯了謀反之罪,就要滅三族;如果是犯了殺人罪,那麼就要被判處死刑,包括車裂、斬首和腰斬等。 如果犯的是偷盜、傷人等罪行,不是削去鼻子、割掉耳朵,就是砍去手腳。

       另外,這「刖刑」也可用在死人身上!此事就發生於春秋戰國時期,斷死人雙腳的人就是齊桓公之子齊懿公。 齊懿公尚未稱王時與大夫邴歜爭奪田產,結果管仲將田產判給了邴歜。懷恨在心的齊懿公即位後,不但奪回了邴歜的田產,還把邴歜的墓掘開,拖出他的屍體然後「刖」之,也就是斷其雙腳。

       後來邴歜的兒子丙戎為報其父遭辱屍之仇,趁齊懿公出遊時殺了他。「刖刑」來到現代,則變成恐怖的都市傳說,那就是「躅女」。「躅女」是個日本人造的詞,根據日人所撰的漢語大辭典,蝴蝶的幼蟲叫「躅」,而躅女就是被歹徒砍斷兩條腿、兩條胳膊,成躅一般的樣子,因而名為「躅女」。


中國古代受「刖刑」的奴隸雕像,它的小腿被斬斷。(年代應該為周朝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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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則留言:

  1. 古時的人到底在想什麼!!!!!!!
    難道古時沒有道德觀嗎~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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